【決定原文】 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體系和激勵機制,推動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。
【名詞解讀】 生育友好型社會是指社會各方面尊重生育、支持生育的良好社會狀態(tài)。政府通過提供覆蓋全人群、全生命周期人口服務,完善和落實生育支持政策措施,廣泛動員群眾參與,在全社會形成有利于生育的婚嫁模式、文化和輿論氛圍、激勵機制、服務體系、市場條件等,旨在以良好的政策、社會、市場和家庭環(huán)境,降低生育養(yǎng)育教育成本,引導年輕人樹立積極的婚戀觀、生育觀、家庭觀,適齡婚育,夫妻共擔育兒責任,建設文明幸福家庭,形成愿意生、生得出、生得起、養(yǎng)得好的良性循環(huán),努力保持適度生育水平和人口規(guī)模。
(整理自《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〈決定〉學習輔導百問》)